会计知讯:中高级报名有问题?点击一下全搞清

2019-03-23

01报名资格类 1.问:原先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归属地在其他地区,能否在南通报名参加考试? 答:目前工作单位在南通地区的会计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问:2018年已在其他地区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今年能否在南通报名? 答: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可以跨地区报名参加考试。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使用2018年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否则成绩无法合并。如果此类考生2019年在南通通过了全部科目考试,只能在南通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3.问:如何判断会计工作年限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答: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在校学习(包括实习、勤工助学)的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非全日制学习期间仍从事会计工作的,相应时间可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比如:小王2015年6月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2015年7月至今一直从事会计工作,期间于2018年6月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根据中级资格报名条件,取得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满4年。小王具有本科学历,且取得本科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超过4年(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报名要求。 02报名流程类 1.问:报名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①对于一般报名考生,报名流程是:网上报名(3月10日至29日)→现场审核(3月25日至30日)→网上缴费(3月25日至31日)→打印准考证(8月25日至9月6日); ②对于去年在江苏省内参加考试且有部分科目通过的考生,报名流程是:网上报名(3月10日至29日)→网上缴费(3月25日至31日)→打印准考证(8月25日至9月6日); ③对于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报名流程是:现场报名及审核(3月25日至29日)→网上缴费(3月25日至31日)→打印准考证(8月25日至9月6日)。 2.问:现场审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表格由考生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由本人签名、工作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③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18年7月1日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18年7月1日以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最高学历为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④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证明无统一的格式,但需要明确从事会计相关岗位工作以及相应的工作年限。 若期间在不同单位任职,可以由相关工作单位分别出具证明。 ⑤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适用于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考生) 3.问:如果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再次下载打印。考生请务必牢记准考证号,以便后期成绩查询。 4.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查阅报名通知、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答:考生可登录“南通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nantong.gov.cn),或关注“南通会计”微信公众号,实时掌握最新考试资讯。 03系统操作类 1.问:非首次报考考生可以直接用去年的报名注册号登录报名系统吗? 答:首次报考考生和非首次报考考生(指去年参加过中级资格考试并有部分科目通过的考生),均需要在报名系统重新进行注册,去年的报名注册号已经无效。 非首次报考考生注册后,系统会自动调出去年的报名信息以及照片,请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无误。 2.问:网上报名的时候系统有异常,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必须保证使用IE浏览器进行操作,并对IE浏览器进行设置,在“工具-- Internet选项”中,启用“二进制和脚本行为”、“将文件上载到服务器时包含本地目录路径”,详细操作步骤报名系统中有提示。 如果仍有问题,建议使用其他电脑或者选择非高峰时间段进行报名。 3.问:网上报名的时候信息填写错了,该如何修改? 答:现场审核前,报考人员可凭报名注册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修改报名点等报名信息。 现场审核确认后至8月30日前,可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报名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申请修改信息。 4.问: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考生可以在报名网站通过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找回报名注册号,通过手机号码和密保问题找回登录密码。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2-21

会考〔2018〕9号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就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⑵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⑶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⑷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⑸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地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9月7日—8日举行,共两个批次;9月9日,为中级资格考试备用时间。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 9月7日 (星期六)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一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9月8日 (星期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二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19年9月8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考务日程 1.1月31日前,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3月31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3月10日至31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24时截止。 3.8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9月7日—8日组织中、高级资格考试。 5.9月16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019年继续在全国实行网上评卷,开展中、高级资格考试集中网上评卷的试点工作。 6.10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与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对疑似雷同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7.10月19日前,完成评卷质量抽查验收工作,下发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8.实行报考人员报名条件考试后审核的地区,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9. 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9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五、其他要求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2019年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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