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9-05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消防救援支队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9日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0日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各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另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2)执行。 (四)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有关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19年9月2日~12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GB/427073/index.html。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与报名考区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联系确认审核方式。 (三)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9月16日~19日。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缴费操作。 (七)准考证打印。11月2日~1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2020年2月下旬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2018年参加过该项考试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二)审查材料范围。1.报考承诺书2. 学历、学位证书3.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免试证明材料。届时将向考生发送通知,考生根据通知要求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报送相关材料。 (三)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对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经查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八、证书发放 符合发证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之后,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同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从本考区领取纸质证书的方式。《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范围内与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九、收费事宜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价费函〔2018〕23号)的规定,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考试大纲 有关教材和考试大纲事宜,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查询,电话:010-64962347  64929211  64921644 十一、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将值班电话提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19年8月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划分 专业名称(98版)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工学类 相关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 建筑学;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 管理学类 相关专业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南通报名方法 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注: 1、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2、关于江苏省试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学历认证问题的说明 3、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的3个月内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通市政务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主楼10楼1014办公室领取。逾期不领,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入口由此进入

江苏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19-08-23

      根据《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精神,现将我省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江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6.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1.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各时间节点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9月3日-6日,6日截止到17:00; 网上审核时间:9月4日-9日,9日截止到17:00; 网上缴费时间:9月4日-9日,9日截止到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8日-11月2日; 考试时间:11月2日。 2.考生报名的应试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地级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地级市考区③学籍所在地级市考区。南京地区、连云港地区考生就近选择到具体区县考区。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3.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4.考生对网上报名时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负责。考生在审核通过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网上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5. 考生自9月4日至9日可登陆网站查看个人审核情况。通过审核后,请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9日24时,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人每科52元。 三、考试说明 1.所有科目全部为纸笔考试。 2.考试各科目日程安排如下: 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 号)文件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目: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 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 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4.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精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 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 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经教育部同意,我省暂不开考“俄语”和“小学全科”学科。 四、特别提醒 1. 考生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填报信息有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考生责任自负。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3.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自行复习备考。  五、成绩查询 12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自12月10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级市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复核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六、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5-83235898、83235998、83235907、83235911。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jszsksb。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8月23日

2019一级造价师南通地区报名考试【 8.7-8.19】

2019-08-12

一、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注: 1、有关一级造价工程师网报“报考条件”和“允许报名专业”的问题说明   2、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3、关于江苏省试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学历认证问题的说明 4、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的3个月内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通市政务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主楼10楼1014办公室领取。逾期不领,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入口由此进入 二、有关一级造价工程师网报“报考条件”和“允许报名专业”的问题说明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网报系统内,考生在选择“报考条件”和“允许报名专业”两个信息项的时候要注意和报名学历一致性。 1、大专学历并且选择“报考条件”为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的考生,“允许报名专业”必须选择为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选择其他门类则无法报名成功。其他条件以此类推。 2、本科学历并且选择“报考条件”为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的考生,“允许报名专业”必须选择为工学门类、管理学门类、经济学门类,选择其他门类则无法报名成功。其他条件以此类推。  

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流程

2019-06-04

登录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看本省报名公告,按照导航页面指引进入本省报名入口。 注册   考生须认真阅读、充分了解本省报考要求后方可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登录密码等信息,并在网站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确认承诺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填报个人信息   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是否在校生、毕业学校、最高学历等信息,并按照格式要求上传证件照(免冠、正面、彩色、白底,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填报报考信息   考生按照本省公告要求选择考试类别、考区、科目(所报科目须一次性勾选,一经审核通过,将无法增加或更改)。提交信息后,考生报考状态变更为“待审核”。考生报考有关信息在审核前均可以自行修改。 接受审核   各省考务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期限内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考生是否需要到现场见各省报名公告要求。审核通过的考生状态变更为“待支付”。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修改报名有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信息,重新接受审核。 网上缴费   除浙江省外,各省考生均可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完成缴费考生的状态变更为“报名成功(已缴费)”,完成报名。通过审核,但逾期未缴费考生,报名无效。 打印准考证   考生考前一周可通过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资料下载   各类别、科目考试要求在《考试大纲》中均有详细说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资料下载”栏目免费下载。      客服电话:   报名咨询:   010-82345677   缴费咨询:   010-82652626转6644,6829,6818 ,6851   010-59321108

教师资格证考试介绍

2019-06-04

1.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教师职业道德、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严把教师入口关,择优选拔乐教、适教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2.考试类别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3.考试性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建立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4.考试对象   试点省份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 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应届在校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6.考试方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各科目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7.考试标准   教育部制定并颁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考试标准规定了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要求,是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的依据。   8.考试科目 类  别 笔试科目 面  试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中职 文化课教师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专业课教师 (试点省自行组织) (试点省自行组织)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 (试点省自行组织) (试点省自行组织)   注1:初中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   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   注2: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分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   9.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制定各科考试大纲。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内容和要求、试卷结构、题型示例等,是考生学习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7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5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6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4科;   其中,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是相同的。   面试考试大纲分为三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10.命题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命题,建立试题库,为各省试点提供试题。   11.命题原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突出育人导向、能力导向、专业化导向和实践导向。   12.题型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多种类型试题,强化能力考核。   题型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其中,非选择题包括简答题、论述题、解答题、材料分析题、课例点评题、诊断题、辨析题、教学设计题、活动设计题。   13.考试日期   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最新公告。   14.考试方式   笔试各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15.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eea.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项目主页,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审查和确认考生信息。   16.面试考官   面试实行考官主考制度,考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考官须经过省级或以上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 评审组由3名考官组成。   17.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可在正式考试前一周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eea.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项目主页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8.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可在公布日期后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eea.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项目主页“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19.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20.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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